一、水表戶名變更
(一) 需提供的資料
1.居民用戶
(1)新戶主房屋產權證或新戶主身份證;
(2)如新用戶未在產權登記處辦理產權過戶,憑受理日前12個月內的房屋買賣憑證或不動產權證受理單;備注:農村無房產證的提供土地使用證或街道證明。
2.單位用戶
房屋所有權發生變更:
(1)新用戶營業執照副本或新用戶房屋產權證;
(2)法院判決:提供法院判決裁決書。
房屋所有權未發生變更:
(1)新營業執照;
(2)企業名稱變更:提供企業名稱變更的相關工商核準文件;
(3)租賃更名:提供租賃協議,產權人出具的書面委托書;
(4)物業管理小區提供有效的物業委托管理合同。
(5)備注:居民用戶要求調整為單位用戶名的,必須同時調整用水性質為非居民。
(二)辦理程序
重新簽訂供用水合同(單位用戶需加蓋公章)。
(三)辦理時限
資料齊全后現場完成辦理。
二、業務變更(銷戶、報停、復接、移位、改口徑等)
(一)需提供的資料
1.居民用戶
戶主身份證或戶主房屋產權證
2.單位用戶
營業執照副本或房屋產權證
(二)注意事項
1.銷戶(報停、復接)后應無任何用水及法律糾紛。用戶需辦理銷戶手續的,應先繳清水費,現場查勘后,以實際讀數結清,再辦理銷戶手續;
2.辦理水表移位的需經供水企業現場勘查,移位費用根據預算收取,按實結算;
3.辦理水表改口徑的需經供水企業對原水表的用水量進行核定,符合更換條件的給予辦理。
(三)辦理程序及時限
1.申請人提交《業務變更申請表》,單位用戶需加蓋公章;
2.水表移位、改口徑受理后不符合條件的1個工作日內返回用戶;符合條件的受理收費后, 2個工作日辦結。
三、水表檢定
(一) 受理范圍
用戶對結算水表的計量準確性有異議,需要檢測的,可到自來水營業大廳提出申請,到國家計量監管部門指定授權機構進行水表檢定。檢定費用按照相關標準支付。
(二)需提供的資料
1.居民用戶(個體經營戶)提供戶主身份證、《水表檢定申請表》;
2.單位用戶提供《水表檢定申請表》加蓋公章。
(三)辦理程序及時限
1.申請人提交《水表檢定申請表》單位用戶加蓋公章;
2.按雙方約定時間拆表檢定;
3.收取標準,根據實際工程量,按現行浙江省市政安裝定額結算。檢定結果超過規定標準,退還預收款,并根據檢定結果和供用水合同退補水費。
四、居民階梯用水人口核定
(一)受理范圍
用水地址對應的戶籍人口和有居住證的外來人口合計超過4人的用戶。
(二) 需提供的資料
1.居民戶口簿;
2.派出所暫住人口管理部門出具與申請戶地址、用戶名一致的外來人口清單;
3.申報時證件地址應與用戶用水地址相符;
4.地址不詳的,必須附所屬村(社區、居委會)出具的書面證明(蓋公章);
5.用戶無欠費。
(三) 辦理程序及時限
1.城區階梯水量用水人口申報須經核實情況屬實的給予調整,下期水費結算生效;
2.用水人口核定的有效期為兩年。期滿或期間用水人口增減,用戶重新辦理用水人口申報手續。供水企業有權核查用戶用水人口變化情況,并根據核查后的結果調整其階梯式水量基數,直至恢復為基本用水人口。
五、自來水繳費方式
(一)營業大廳現金交納:
可憑水費通知單中的戶號,到自來水有限公司營業窗口交納水費。(已辦理銀行委托代扣的用戶,16:30以后銀行停止辦理水費代收業務)
(二)各商業銀行代扣水費:
用戶可憑水費通知單到任何一家已開通付費通業務的商業銀行辦理水費代扣。
(三)支付寶支付:
用戶可以登錄支付寶系統進入支付寶頁面直接點擊繳水費的項目,選擇繳費單位為寧波杭州灣新區自來水有限公司,通過戶號進入繳費界面,核對個人信息,再通過支付寶賬戶來完成網上繳費。
(四)微信支付:
用戶可以登錄微信,進入生活繳費,直接點擊繳水費的項目,選擇繳費單位為寧波杭州灣新區自來水有限公司,通過戶號進入繳費界面,核對個人信息,再通過微信賬戶來完成網上繳費。
(五)云閃付系統:
用戶可以登錄云閃付系統,進入生活繳費,直接點擊繳水費的項目,選擇繳費單位為寧波杭州灣新區自來水有限公司,通過戶號進入繳費界面,核對個人信息,再通過云閃付賬戶來完成網上繳費。
六、用水性質變更
(一)一般用戶用水性質變更
1.受理范圍
(1)由非居民類用水申請居民用水:房屋產權性質為住宅類,實際用水為居民生活用水,內部無任何辦公、生產和經營類活動;
(2)由特種用水申請其它性質用水:營業執照載明的經營范圍和實際經營內容無特種用水類項目;
(3)其它經營范圍及內容發生變更的用戶。
2.需提供的資料
(1)水表供水地址所對應的企業(經營戶)營業執照副本或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
(2)以承租人名義申請的需提供租賃協議、產權證復印件和產權人出具的書面委托書。
3.辦理程序及時限
(1)用水人填寫《用水性質變更申請表》并簽章;
(2)用水性質變更須經供水企業現場核實,2個工作日內供水企業上門核實,經核實情況屬實的給予調整,下期水費結算生效。
(二)城市社區公益性服務設施用水申請
1.受理范圍
對于已投入使用的城市社區居委會公益性服務設施,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居民用水,執行居民階梯水價,水量基數不作調整。
城市社區公益性服務設施為城市范圍內的社區居委會開展為民服務工作所需的服務和活動設施,指單純由社區居委會使用的辦公用房,公共服務站、文體活動室、圖書閱覽室等為社區居民免費提供服務的場所,街道定點茶水供應點。消防用水、村委會辦公室、社區出租房和含有盈利性質的社區服務設施不在受理范圍。
2.需提供的資料
社區居委會的機構代碼證;
3.辦事程序及時限
(1)由社區居委會提出申請,填寫《社區公益性服務設施享受居民用水價格登記表》,經所在街道社會事業辦審核確認并簽章后,與《社區公益用水變更申請表》(社區居委會蓋公章)一起向自來水營業大廳提交;
(2)用水性質變更須經供水企業現場查勘,2個工作日內供水企業派人上門核實,情況屬實的給予調整,下期水費結算生效。
(三)住宅小區共用設施用水申請
1.受理范圍
對于已正式交付業主使用的居民住宅小區共用設施,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居民用水,執行居民階梯水價,水量基數不作調整。
居民住宅小區共用設施管理、保潔、綠化的范圍:物業管理辦公室、監控室、門衛室、公益性文體設施、綠化保潔、消防等涉及到服務全體業主或共用的設施。非住宅小區、物業經營用房、含有盈利性質的服務場所和小區游泳池不在受理范圍。
2.需提供的資料
(1)有效的物業委托管理合同;
(2)物業公司營業執照。
3.辦理程序及時限
(1)由住宅小區現有物業公司提出申請向自來水營業大廳提交;
(2)用水性質變更須經供水企業現場查勘,2個工作日內供水企業派人上門核實,情況屬實的給予調整,下期水費結算生效。
(四)生產經營企業職工集體宿舍用水申請
1.基本條件
(1)集體宿舍及其食堂應具有本企業合法產權證的永久性獨立建筑,實際使用功能符合規劃要求;
(2)與生產廠區具有明顯的分隔,如圍墻、道路等,有獨立的進出道路;建筑內部不得包含任何生產、辦公、出租和對外經營場所;
(3)采用獨立的生活供水系統,與生產廠區供水系統完全分離;
(4)用水企業滿足以上基本條件,經供水企業驗收合格后,可單獨申請安裝集體宿舍類用水貿易結算水表。
2.基本原則
(1)已單獨安裝貿易結算水表的集體宿舍及其食堂實行定量計價,定量范圍內按居民綜合水價3.75元/噸,超出部分按廠區生產用水價格。
定額用水量核定:集體宿舍根據物價局4.5噸/人/月的標準;
(2)為確保居民用水不被挪作他用,對于集體宿舍類用水安裝遠傳水表,實行動態監控,發現違規用水,按廠區生產用水水價補交差價,取消享受居民用水價格資格;
(3)對用水企業每兩年進行周期核定用水人口和用水量;用水企業逾期未重新申報的,視作用水企業已不符合享受集體宿舍類用水資格條件;周期內企業因員工數量發生重大變化等可申請調整一次;
(4)對于不能單獨裝表的,不適用于混合用水水價,從高適用水價。
3.申請程序
(1)企業提出書面申請(包括企業情況介紹、企業內主要用水項目、內部供水方式說明等);提供完整的廠區及宿舍現狀總平面圖、室外給水竣工圖;生產區生活區的給水分割改造設計方案;
(2)設計改造方案經供水企業審查通過后由申請企業自行改造;申請企業完成改造后提供竣工資料,由供水企業組織進行供水系統驗收;
(3)生活供水系統驗收合格后,由申請企業按單位用戶新裝流程辦理申請手續;
(4)申請企業須同時提供住宿員工明細清單或本企業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清單進行水量核定。資料不全或弄虛作假的不予核定,水量計劃為零;
(5)簽訂供用水合同,辦理銀行代扣。集體宿舍類用水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七、新裝用戶
(一)受理范圍
1.居民生活用水;
2.個體經營戶經營用水;
3.學校用水;
4.企業生產經營用水;
5.基本建設和小區開發用水;
6.不受理下列用戶申請:
(1)總表制綜合樓、高層建筑內的單獨立戶;
(2)水費、超價水費或其他費用未結清的用戶;
(3)拆遷區域內的拆遷戶;
(4)對水質水壓水量有特殊要求又不自建相應設施的;
(5)非合法建筑或非法經營場所的用水申請;
(6)住宅區內的架空層、車庫等獨立裝表。
(二)居民、店面(個體經營戶)新裝用水申請
1.需提供的資料
(1)產權證和身份證;
(2)無產權證的提供所在村(社區)和并簽署用水承諾的建筑合法產權證明。
2.辦理程序及時限
(1)申請人提交《居民、個體經營戶新裝申請表》并簽章:
備注:申請人名下和原用戶總表如有欠費,用戶須先結清欠費,否則不予辦理;
(2)申請資料齊全后1個工作日,完成現場勘察。對于不具備安裝條件的,現場勘察3個工作日后予以通知退件;
通知用戶簽訂《供用水合同》;
上述手續齊備后,立即安排進場施工。
(三)單位用戶新裝用水申請
1.需提供的資料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蓋公章)、不動產權證;
(2)項目批文復印件(蓋公章);
(3)申請基建用水另需提供施工許可證;
(4)以承租人名義申請的需提供租賃協議、房產證復印件和產權人出具的書面委托書。
2.辦理程序及時限
(1)申請單位提交《單位用戶新裝申請表》并蓋公章;
(2)資料齊全后,1個工作日內通知永久接水用戶進行內部供水設施預驗收,向基建接水用戶反饋內部供水設施的圖紙審核意見;對供水盲區和不符合裝表條件規定的,在上述期限予以通知退件;
完成后,未涉及給水管道工程施工圖設計的小用戶項目在1個工作日完成勘察;其他項目的給水管道工程在15個工作日完成勘察和工程設計;
(4)通知申請單位簽訂《供用水合同》;
(5)上述手續辦齊后,立即安排進場施工。